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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教材选用、预订及供应管理办法

时间:2011年04月15日 21:45    作者:     点击:

太工教发【2010151

 

教材是高等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教材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点组成部分,为建立良好的教材管理秩序,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要求,做好教材选用、预订及供应等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选用与预订原则

1.为保证教学质量,必须坚持择优选用的原则,各系()要重视为所开课程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2. 各系(部)所选用的教材要具有科学先进性和教学适用性,并与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用,同我院培养各层次人才规格要求相匹配。

3. 选用教材时,要优先选用马工程教材、优秀教材(含国家级、省部级)、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含艺术教育委员会)推荐教材、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其它各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同行公认水平较高发行量大的教材、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鼓励使用优秀的外国原版教材等先进教材,严格审批,确保优秀教材进入课堂。如不选取这些教材,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4.选用的教材应相对稳定,公共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业基础教育课程原则上三年更换一次。

5.为保证教材的科学性、教材结构的完整性和教学过程的连续性,凡是成套教材必须成套选用、预订。

6.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

7.根据国家教委高教司【1997146号文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教师个人不得直接向学生销售教材,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搭售教材。所有学生使用教材都必须纳入计划,由教务处统一向学生供应。

8.预订的教材一经采购,同一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改订其它教材。

二、教材选用与预订程序

1.凡是我院培养方案开设的必修课、选修课教材,均由教务处负责统一采购和供应。

2.教务处每年组织征订教材两次(春季教材和秋季教材),各系()在接到教务处预订教材通知后, 组织各研究(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对同类优秀教材进行认真比较,提出拟选用教材预订计划(包括教材名称、征订号、编著者、出版社、使用班级和数量等)。

3.各系()对研究(教研)室选出的教材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审定、统一填写《太原工业学院课程/环节教材》报表,审核后送交教务处进行汇总。对于无征订号教材,也一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联系采购,但必需提供教材名称、编著者、出版社等详细情况。

4.教务处负责对各系()的教材选用计划进行汇总,并提供供货方案,经主管处长审核签字后,报书店及出版社统一订购。另外教务处需在教材报出两周后告知各系()教材征订情况,如无,需由各系()重新选定其他教材。

5.选用的教材一经确定,其种类和数量一般不得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须更改的,在教务处未采购前,由教师提出变更申请,填写《太原工业学院教材更改申请表》,经系()教学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更换教材;未及时提出变更或擅自变更而造成的教材课前不能到货,由相关系()负责;预订的教材因出版发行原因造成教材不及时到位或确实无法落实时,教务处应及时通知相关系(),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解决办法应有书面记录,以备存查。

6.各系()应积极督促教师认真选好教材,尽量避免不订教材和漏订教材。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补订教材者,填写《太原工业学院教材补订申请表》,经系()教学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补订。

7.学院将大力加强对教材使用质量调查和教材评估选用工作的力度,凡质量低劣,使用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材不得在我院使用。

三、教材供应及收费标准

1.凡在校生使用的教材一律以班为单位到教务处统一购买。

2.学生应在入学时一次性预交书款,定期统一结算。

3.所有教材一律按成本价出售给学生。

4.凡教务处订购的教材,由于缺章、少页、残、破、损的可以调换。如无书调换,可退书款。个别学生中途因遗失、损坏教材或因转学籍异动而单独购买教材的,凭学生证到教务处购买,以上情况不一定保证供应。套书一般不售零册。其他情况一律不零售,不退书。

5.按教材预订计划和教学任务书中确定的任课教师(包括实验指导教师,参加实验教学的实验员)所用教材,由教务处负责发放,并由各系()统一领取。教师领用教材仅限本人所授课程,同种版本须经过讲授两次以上方可再次领用,实验员领用的教材,除更换教材外,只限领用一次。

6.教材的采购一般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办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采购。

四、教材经费管理

1.教材经费来源与管理

教材经费来源于学生教材预交款。教材经费全部由学院财务处负责管理,教材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绝对不允许挪用。

新生入学时须预交部分教材款,教务处每学期与学生核对一次预交教材款使用情况。教材款不足的班级下一学期预交,学生毕业时将教材款一并结清。

2.报销入账

(1)单据齐全:在报销时必须有供货商出具的教材明细(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所订数量、单价、码洋、折扣、实洋等内容)和书店与发行商开具的发票。

(2)单据签发:教材明细上必须有供货商公章及教务处章方为有效,发票由主管处长签字入账报销。

(3)财务处报销。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