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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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19年03月08日 09:04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项目组:

按照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度的要求,2018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形式

国家级、省级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统一进行结题验收。

院级项目由各教学单位按学院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其中理学系、体育系由于项目数较少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各教学单位完成检查后,教务处将按比例抽取部分院级项目复查;各教学单位应成立项目结题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创新创业工作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应由2-3名认真负责的专业教师组成。

结题验收采用评阅项目结题材料、观看研究成果视频资料和组织结题验收答辩会的形式进行。

三、验收内容

1.项目组应认真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指导教师审阅后签署意见。

2.项目组撰写《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简介》、《结题研究成果一览表》,认真总结实施该项目的经验、收获和所取得的成果。

3.项目组填写一份《项目总结》。主要介绍项目组每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字数要求不少于1000字。

4.项目组提供一段时长五分钟的视频,要求能够反映创新实验成果或记录实施活动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实物演示、专利展示、发表论文(封皮+目录+论文)、获奖证书、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的合影等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成果。

5.项目组认真准备一份不超过5分钟的PPT讲稿,重点介绍项目特色和创新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体会,以及研究成果,以备答辩和交流使用。

6.项目组将以上结题验收材料(见附件2)、视频资料、答辩PPT讲稿等上述几项内容刻录光盘(一式两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和《项目实施工作原始记录本》等相关材料交至所属系部。

7.材料提交要求:材料需提交验收内容中提到的所有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命名为**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只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简介》、《结题研究成果一览表》、结题成果论文、专利等相关信息。其余电子材料刻在光盘中。

8.答辩要求

1)国家级、省级项目在参加答辩时提交项目研究论文一篇,已发表的论文须提交期刊封皮、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尚未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录用通知。院级项目参照国家级、省级项目标准,可适当放宽。

2)每个项目答辩时长10分钟(项目陈述时间5分钟,答辩专家组提问5分钟),项目组全体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场。项目负责人须用PPT演示,并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程序、视频等)。

3)项目答辩会要组织学生旁听(建议组织2019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员旁听)。

四、检查程序

1. 各教学单位于329日前提交《2018年立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答辩安排》纸、电各一份(见附件3)》。

2. 各教学单位组织答辩,标准可参照《太原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结题评分标准》(附件4),并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中填写专家组意见,答辩结束后将报告(一式一份)交到实践教学科,另一份系部留存。

3. 各教学单位在项目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于412日前将每个项目的项目结题材料(附件2)、《2018年立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档一份,交至实践教学科,电子档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tgsjk3566064@126.com

四、时间安排

1.院级项目的各项工作在于411日前完成,各环节具体时间节点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

2.国家级、省级项目于329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提交全部结题材料于实践教学科。

国家级、省级项目、理学系、体育系于411日下午1400答辩地点:S03001。

五、其他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作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各检查工作组要组织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注重质量,严格管理,需要依据《创新创业工作计划表》合理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注重项目凝练和延展,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工作。

2.各系(部)做好结题验收的相关资料留存和工作总结。

3.各系(部)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