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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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籍警告和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19:14    作者:     点击:

 

《太原工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47条规定:学生不及格课程之学分累计达到25学分但未达到40学分的,应予降级,达到40学分及以上的,应予退学。现对本学年学籍警告和学籍处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对所有丢失学数达到10学分的学生做一次学籍警告,警示其学业正走向不良状态,各系安排班主任完成学籍警告家长告知工作,《学籍处理(警告)家长告知书》以系为单位于9月21日上午交回教务处(315)。

二、丢失学分达到25(含)学分的18级、19级学生做降级处理,9月21日下午下班前公布新编班级。(不需要学生申请)

三、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做学籍处理,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可申请降级,9月21日12:00前完成申请。(须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学生降级、推迟毕业审批表》)

四、丢失学分达到40(含)学分应予退学且学籍异动(不含参军入伍保留学籍时间)未超过两年的18、19级学生可申请降级,9月21日12:00前完成申请。(须填写降级、推迟毕结业审批表)

五、丢失学分达到25(含)学分且已降级两次或丢失学分达到40学分且未申请降级的18、19级学生做退学处理,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办理离校手续,9月25日前完成。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