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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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10月09日 13:39    作者:     点击:

  

各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20]18号)、《太原工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20年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2020年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吴跃焕

成员:赵建义、申永生、闫文海、靳利岩、各系书记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科。

各系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由系书记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

各系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召开新生资格复查动员会,加强对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的认识,掌握复查的内容与要求,确保复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复查时间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间:1010日—1020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报送时间:1027日前交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三、内容与要求

1.教务处负责新生复查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发放新生入学注册表(含新生考生号、报名照片、身份证号、录取信息等)、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天津、山西、江苏、广西),按期回收《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一览表》、《2020级新生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永久保存。

教务处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发的2020年招生录取数据进行核对。根据复查结果,按期准时完成2020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2. 各系组织相关人员,以班为单位,从新生入学报到开始,根据发放资料(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注册表、部分学生档案)、身份证、准考证、考生自带纸质档案、户口迁移证等,对每个新生本人、照片、笔迹等重要信息逐一核对,并通过人像比对技术严防冒名顶替。

3.学生处负责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复查工作,确定学生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4.后勤保障处负责对新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检查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对隐瞒既往病史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项目,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并对身体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

5.设计艺术系和体育系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并对比高考专业成绩,提交书面建议处理意见。

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及相关情况处理

(一)复查结束后,填写如下表格

1.以系为单位提交《2020年新生资格复查总结报告》。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无误一览表》,每班一份。只保留报到新生名单,结论一栏填写无误,表格中文字不得手写。

3.后勤保障处在新生身体复查结束后,填写新生身体健康复查总结报告一份,对不适合在校学习的学生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交领导组办公室。

4.学生处在对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复查后,填写新生心理健康复查总结报告一份,对心理健康异常,不适宜在校就读的学生提出处理建议,交领导组办公室。

(二)在复查中对个别考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档案材料、身份证等材料有疑问的,要高度重视,加强查验,核查清楚。填写《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特殊问题由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在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对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及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记入该生高考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要迅速报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依法处理。

五、提高认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搞好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的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参与复查工作的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新生复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有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的,甚至庇护舞弊考生的,一经查出,将根据相关政策,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351-3566036

 

附表一:《2020级新生资格复查总结报告》

附表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无误学生一览表》

附表三:《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