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3〕19号)

时间:2014年01月15日 20:21    作者:     点击: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

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晋教高201319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精神,我厅决定在本科高等学校开展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目标与任务

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作,旨在促进我省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形成普通本科教育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二五期间,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学科、专业布局,组织实施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共享。在原省级(2003—2010年)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政策扶持,重点建设一大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2013∕2014学年重点开展原本科183门省级精品课程和原部分省级高专课程的建设,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共享的新任务新要求,这些课程原则要更新转型升级为省级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2)为适应人才培养新需求,2013—2015年,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教学改革成果,建设一批新的省级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实施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要至少建设2—3门精品资源共享课;(3)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要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采取校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建设1门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实现课程共建共享,部分课程争取列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

(一)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建设

精品资源共享课应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团队人员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而且结构合理。2003—2010年的原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原则上继续担任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更换负责人,须经课程所在学校研究确定新负责人,并由新负责人主持完成该课程的更新升级改造任务。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可根据建设需要,对原省级精品课程团队进行适当调整,吸收擅长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课程共享使用的人员参加。

(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课程选用国家规划或产学研共同开发的高质量教材,实验实训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三)资源要求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以及主要成员主讲的课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课程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每人要录制不少于1课时或1个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录像,鼓励课程全程教学录像上网。课程基本资源要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

2.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包括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等。课程拓展资源要明确目前建设情况、建设成果和今后的建设计划,要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

(四)技术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必须构建能够实施安全共享、稳定运行的系统环境和网络通道。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建设具有教与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共享平台。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课程网站畅通,能够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课程基本资源须全部上网免费共享,符合出版物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有条件共享。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网上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同时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组织与实施

高等学校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主体,各高等学校要把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与共享作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教学名师和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培育、建设和使用。要把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与培养教学名师,创建特色专业,打造品牌专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精心安排。通过自主建设、转型升级等方式,着力建设好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并从中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要高度重视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内容更新、转型升级和申报遴选等工作,制定专门的工作办法、遴选规则等,规范工作程序,对课程内容和质量负责。要严格按照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要求及评审指标体系,公正、客观、科学、合理地评审遴选课程,确保推荐课程质量。组织申报课程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省教育厅将依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标准,采取学校申报,网上评审的办法,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转型升级课程和新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和遴选,确定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列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课程,省教育厅授予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面向高校师生共享,接受师生评价。精品资源共享课所在高校要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经费补贴,支持精品资源共享课持续性建设。对建设水平高、内容更新快、具有鲜明特色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对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不合格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取消其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

 

 

 

                                          山西省教育厅

                                           20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