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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3〕44号)

时间:2014年01月15日 20:24    作者:     点击:

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3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省级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

2013年各高校推荐的课程需符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319号)文件中要求的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凡是符合条件的课程均可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2.申报方式及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1)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应建立相对独立的课程网站。基本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以及主要成员主讲的课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拓展资源包括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等。

2)在完成网络材料申报的同时,将《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和《附件2201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学校推荐公文,各一式一份,123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

3.评审和遴选

省教育厅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组,依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标准,对各校推荐的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网上评审和遴选。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课程给予公布,授予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z荣誉称号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附件2201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