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办法》,现将申报、审批要求说明如下:
一、撰写公共选修课申报材料,包括:公选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授课计划(见附件2)、教学大纲(见附件3)。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内容及性质自行选择学时数16或32。以讲座和课外活动为主,以扩展学生知识面、增加兴趣为主要目的的课程,建议开设16学时;专业性较强,以拓展学生各项专业技能为主要目的的课程,建议开设32学时。
二、申报材料需经系(部)审核推荐后,报教务处审批执行。
三、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必须由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开课。
四、申报的材料经教务处审批后将挂至教务处网站供学生选课参考,请任课教师认真填写。
为满足学生对公共选修课数量和质量的需求,扩大学生选课空间,请各系部及时做好通知与准备工作,鼓励各位教师积极申报,并于5月27日前将公共选修课申报材料纸质文稿及电子档交至教务处李亚芳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