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提高命题质量,全方面考核学生所学知识,更好地提高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能力,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促进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和全面提高,学院从本学期开始对考试方法进行改革。所有系、部本学期所开设的考试课程均可申报一门课程作为开卷考试课程。本学期所有教学计划开设的考试课程,在考试结束后以系为单位将纸质试题全部交教务处审核。
开卷考试课程申报时间:3月16日前交教务处。
申报课程要求:
1.本学期教学计划开设的考核类型为考试的课程,每系部申报一门。
2.填写《开卷考试课程申报表》。
3.各系部提前做好命题准备,要让学生充分了解成绩评定方案(如讨论、课堂表现、回答问题、 技能操练、提出问题、各种测验、论文、作业、课程设计、实验报告、考试等等的实施计划、要求以及在课程最终成绩中所占比例等)。在授课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对每一学生的每一项评定结果及时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学生。
4.教师应认真负责,保证成绩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要有适当的成文标准和要求,让学生有据可依。
附件: 开卷考试课程申报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