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同意开展第七届 “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的复函〉的通知》(晋教语函〔2010〕10号)文件精神,作为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活动之一,学院决定组织广大师生参加第七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爱我母语,爱我中华。
二、领导单位:教育部语言应用管理司。
三、主办单位: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四、承办单位: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世界》杂志社。
五、参赛对象:全院师生自愿参赛。
六、参赛办法
(一)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选手订阅《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专刊》(载有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及参赛试题、答题卡等内容),即可参赛。专刊定价:10.00元。大赛专门设有大学、教师、社会组。
(二)参赛日期:2010年10月1日~2011年4月30日。
(三)报名方式:即日起至2010年11月1日止,学院接收参赛统一报名;逾期自行参赛。具体统一报名组织方式如下:
1.学生以系为单位到教务处报名、交订阅专刊费。
2.教职工可直接到教务处报名。
七、活动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由参赛人数的1‰产生)、二等奖(由参赛人数的5‰产生)、优胜奖(由参赛人数的1%产生)、优胜指导奖和优胜组织奖。
2.奖励办法: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
各教学单位应以参加这次大赛为契机,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大赛联系地址: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规范大赛办公室;
电话:010-65284279、65593617、85113645;
E_MAIL:zgywbkxh@126.com;
语文世界网站:http://www.ywsj.com。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