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36号)文件要求,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国统制〔2009〕33号),2010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为此,我院各实验室应规范、按时、保质完成相关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报送数据单位:经学校正式批准的实验中心。
2.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二、填报内容
1.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四); (详见附件)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五); (详见附件)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六); (详见附件)
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基表七); (详见附件)
三、填报要求
1.填表之前认真阅读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2.各表格都以实验中心为最低一级单位来填写。
3.各表格中每个栏目均要按实际情况填写,请填表单位注意各报表填写的内容前后要一致。要对数据认真审核,并和上年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幅度超过50%的数据一定要反复核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四、报送要求
1.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系部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本系所填报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2.基表四、五、六、七报送纸质文档各一份,各系主管领导要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电子文档发到tgjyk3566044@126.com。
3.报送截止时间:2010年9月17日下午六点。
联系人:范艳;联系电话:3566044。
附件.rar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