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为学院的工作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及教学工作,本学期对有关教学相关事宜调整如下:
一、错时错峰上课
本学期上课时段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的要求,实行“错时、错峰”原则进行课堂教学。即:
(1)防疫期间全校每天上课时段为:第一批次:8:00--9:30,10:00--11:30(上午);14:00--15:30,16:00--17:30(下午)。第二批次:8:20--9:50,10:30--12:00(上午);14:20--15:50,16:20--17:50(下午)。晚上上课时间不变。每90分钟上课时段内,上课教师安排5分钟课间休息时间,同层教室上课教师应尽量间隔把握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楼道内交叉聚集。(五一后下午上课时段分别推后半小时)
(2)防疫期间,学校根据各系学生人数、开课学时数等情况指定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材料工程系、设计艺术系、外语系、法学系等7个系执行第一批次上课时段,化学与化工系、计算机工程系、环境与安全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理学系、体育系等6个系执行第二批次上课时段。
(3)一些特殊情况,由教师报系里讨论后决定。
二、教学周次调整
按照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3月8日起是教学的第二周,顺次开始上第2周课程。教学第1周(3月1日—3月7日)及教学第16周(6月14—6月20日)两周的课程进行如下调整。第1周课程调至第3—第8周周六上课,第16周课程调至第10—第14周周六上课。第17周调整为期末复习考试周。如下表:
原课程时间 |
调整后课程时间 |
第1周 周一 |
第3周 周六 |
第1周 周二 |
第4周 周六 |
第1周 周三 |
第5周 周六 |
第1周 周四 |
第6周 周六 |
第1周 周五 |
第7周 周六 |
第16周 周一 |
第10周 周六 |
第16周 周二 |
第11周 周六 |
第16周 周三 |
第12周 周六 |
第16周 周四 |
第13周 周六 |
第16周 周五 |
第14周 周六 |
调整后与原周六教学安排冲突的课程及实验,请代课教师自行安排调整,各系做好协调及备案工作。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