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微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25〕5号)和《太原工业学院本科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太工院发〔2021〕104号)文件精神,为了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配度,学校决定启动微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及管理要求
1.微专业建设需根据我省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专业镇、重点产业链对应产业方向及系部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设置,原则上不再开设传统专业方向上的课程内容。目前各系已报回微专业开设名单。
2.微专业的课程设置一般为3~5门专业课程,总学分10学分以内,专业须依托某个主体本科专业,可进行跨学科、跨门类交叉设置,课程安排时间不少于1年,原则上在大三年级之后设置。
3.微专业需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鼓励组建跨专业、跨学院的教学团队,加强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开设微专业或模块课程,共同组建产教融合教学团队。
5.鼓励“专业+人工智能应用”,在微专业课程体系中设置相应人工智能课程及学习模块,在教学中引入典型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化教学和创新实践平台,支持有兴趣的学生跨专业学习人工智能知识技能,提高学生应用人工智能的思维、能力和素养。
6.鼓励“专业+职业通用能力”模式,将职业能力培养纳入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效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提质升级发展深度融合。
7.微专业管理具体要求参照《太原工业学院本科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工作要求
各系根据前期报回的微专业名称进行备案填写,微专业开设要考虑学科前沿、技术前沿、行业发展需求,同时预计下学期开设微专业的系部做好开设前准备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于6月30日前提交备案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一份)至教务部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gjyk@tit.edu.cn。
教务部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