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09:19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9]16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7项上报省教育厅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以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为主。特别突出的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以及其它教学成果,原则上也可申报。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经结题验收。

(二)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四)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教学成果,可直接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教学成果奖时,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

、申报要求:

1、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根据申报条件严格把关,认真遴选,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选出的项目需填写《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由系部负责人审查并签字盖章后报教研科。

三、材料报送:

1、各系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研科,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2、申请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附件1)。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3)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4)有关的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档一式一份于621日前交教研科,电子档发送到教研科邮箱:tgjyk3566044@126.com,文件名为“XX系(单位名称)-2019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项目文件名为“XX(负责人姓名)-XXXX(项目名称)-申报书(或结题报告)”。

联系人:宋云 谷翔 电话:3566044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