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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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太原工业学院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时间:2019年06月03日 11:09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精神,2019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为此,我院各教学单位应规范、按时、保质完成相关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报送数据单位:各教学单位以太工教发〔201514号文件(附件1)批准的实验中心为单位进行上报。工程训练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只需要填报基表五、基表六。

2.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1891日至2019831

二、填报内容

1.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四); (详见附件2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五); (详见附件2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六); (详见附件2

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基表七); (详见附件2

三、填报要求

1.填表之前认真阅读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每一个表格的数据格式都要严格按照填报说明中要求的格式设置。

2.各表格都以实验中心为最低一级单位来填写。

3.各表格中每个栏目均要按实际情况填写,请填表单位注意各报表填写的内容前后要一致。要对数据认真审核,并和上年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幅度超过50%的数据一定要反复核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4.基表四中教学实验项目指培养方案中有实验学时的课程所开设的实验项目,并参照本科教学大纲中实验教学大纲内容填写。

特别说明: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大学物理实验A1》、《大学物理实验A2》、《大学物理实验B1》、《大学物理实验B2》、《大学物理实验C》、《计算机文化基础》、《C程序设计》、《C++程序设计A1》、《VB程序设计》)由开设系部统一填写。

5.基表六中教师获奖与成果、学生获奖数、论文和教材情况、科研与社会服务情况,需一并提交佐证材料、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

6.各基表间有相同的数据要填写一致。

四、报送要求

1.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填报的所有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请严格按照填报要求的格式填报数据,数据格式不规范则无法上报系统。

2.基表四、五、六、七报送纸质文档各一份,各教学单位主任经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电子文档发到tgsjk3566064@126.com

3.报送截止时间:2019626

4.请各教学单位负责报送的老师请加入我院实验中心交流群,群号:314376197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