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4〕1号)等文件精神。按学院安全工作领导组部署,特安排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检查危化品管理和实验室工作相关台账。
一、检查组
由主管院领导带队,教务部、保卫部与各系部共同检查
1.第1小组(主要检查新化工楼、理化楼、机械楼)
李鑫、张利刚、刘继军、郭芸俊、李永伟、冯中营
2.第2小组(主要检查电子楼、主楼)
张婕、许永刚、来雪慧、张郃、娄菊红、谭俊华
3.其他实验室请自查。
二、检查时间
学校检查时间为4月26日(周五)下午14:30。请各系充分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前组织安排实验室安全自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实验室相关安全材料;着重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实验室卫生情况及危化药品管理。周五下午14:30前各系(部)负责人及实验员需在岗等待检查。
四、记录安全隐患并给出整改意见。
教 务 部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