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换领学生证的说明
一、学生证补(换)申领表,自2018年3月起使用新表,旧表不再使用。
二、系部意见一栏由学生所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三、每学期学生证补换证从第三个周四开始办理,期末考试前结束。
四、补换学生证每30人一批,新证最早与次月第三个周四下午领取。
五、学生证补换领地点:教务部招生与学籍科,行政楼315室。
六、补换新证后,根据需要,学生可凭新学生证到学生处办理火车乘车优惠磁卡一张。
教 务 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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