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换领学生证的说明
一、学生证补(换)申领表,自2018年3月起使用新表,旧表不再使用。
二、系部意见一栏由学生所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三、每学期学生证补换证从第三个周四开始办理,期末考试前结束。
四、学生证补换领地点:教务部招生与学籍科,崇德楼315室。
五、补换学生证集中办理照片由教务部提供,每30人一批。
六、零散补换领学生证办理,纸质照片由学生本人提供,只可使用教务系统中入学时的照片,不可使用其他照片。
教 务 部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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