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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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籍警告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2:41    作者:董剑龙     点击:


《太原工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43条规定:学生不及格课程之学分累计达到25学分但未达到40学分的,应予降级,达到40学分及以上的,应予退学。现对本学期学籍警告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请各系在4月20日前将附件中学生的学习情况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并依据《太原工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将已经或既将造成的后果向学生家长(监护人)说明,填写《学籍警告家长(监护人)告知书》经系总支书记签字后交系教学秘书保存。

系教学秘书汇总并填写《学籍警告家长告知登记表》(按班级、学号排序),加盖系部公章后于425日前交回教务部(315)。


教  务  部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