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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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6:16    作者: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2年立项的省级和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2.以往延期到期的省级和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2)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结题报告(附件3),并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初审。

2.各项目需提供能够反映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数据的印证佐证材料(附件4),按照排版要求电子版合成为1个pdf文件,纸质版单独装订。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线上材料:在教务部“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结题项目,在“管理-结题验收”栏中进行线上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号。

(1)在各模块分别上传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含视频)需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不得上传压缩包;

(2)线上材料报送不允许重复提交,请仔细核对后再确认提交。

2.线下材料:以系部为单位将结题报告纸质版、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无需胶装装订)报送教务部教研科;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至tgjyk@tit.edu.cn,文件名为“(教研项目/指令性教学项目)结题材料+系部+负责人”。

四、其它事项

1.如不能按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一式一份,需详细说明项目进展、延期原因及延期结题时间,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研科。

2.延期结题的项目允许延期两年,如无特殊情况,延期到期后仍不能完成项目,则需提交《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6)一式一份,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研科,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3.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调整的,需提交《项目成员调整申请表》(附件7),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研科,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当年度不得参评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奖等与教学有关的荣誉奖励。

                                                                 教务部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