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第9周~第12周结课的课程及毕业生重修将于第14周组织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请各系部通知到相关监考教师及学生,做好考前动员,以实际行动促进考风、学风、教风建设。
教 务 部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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