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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16:54    作者:     点击:

晋教高〔2017〕5号

 

为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和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 (晋教高〔2019〕1号),深入实施山西省“六卓越”教育培养计划,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建设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做强一流本科、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山西本科教育,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以服务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技进步、创新驱动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服务需求、争创一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建设一批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分类特色发展。具有博士授权单位和硕士授权单位的高校重点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向应用型转变的高校重点推进特色专业群建设,鼓励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面向全部专业。基本覆盖全部本科专业类,分年度开展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全口程对接全省主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分年度开展特色专业群建设。

突出示范领跑。一流专业建设要结合“六卓越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衣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引領带动高校专业建设方向、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立足山西需求。特色专业群建设要结合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我省八大支柱产业和九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增强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分步推进实施。各高校报送的专业和专业群第一步被确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特色专业群建设点,通过专业认证或省教育厅开展的本科专业评审后,再确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

三、建设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一流专业建设,打造一批体现全省高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并在全国有较强影响的一流专业,推动若干所高校一批专业进入国内一流行列,在全省专业建设中起到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组织开展特色专业群建设,打造一批紧密结合学科链、产业链、创新链的特色专业群,为下一步建设服务山西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产业学院奠定基础。

2019年起到2021年,力争建设300个左右省级一流专业,其中不少于20%的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引锁支撑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50个左右特色专业群,探索专业建设新范式,提升服务区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四、建设内容

(一)形成明确的专业定位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自身优势,构建与地方区城发展相匹配的专业发展目标与人才培养体系,结合“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努力培养一流人才。

(二)完善专业基础条件

足额安排专业教学经费,满足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需要。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实验室和教学仪器,建设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利用好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平台。加强图书资源建设,充分满足教师、学生日常教学、科研、学习的需要。

(三)培养高水平师资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方位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发挥名师、团队传帮带机制,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发挥教师发展中心和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机制。建设一支热爱教学、了解社会、经验丰富、具备实践技能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四)推进教学改革研究

推动专业综合改革,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加大对教学研究的支持力度,产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坚持以研促教、以教助研、教研相长,推动教学与科研互动融合,建立科教融合的育人机制,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课程设置全面覆盖培养目标要求,课程体系结构有利于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鼓励教师建设和使用精品共享课、慕课、微课等公共教学资源,开展课程教材研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益。

(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系统设计本科生实践课程体系,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的课时比重。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的指导和管理,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与社会用人部门合作更加紧密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产学研相结合,校企深度合作。

(七)推动数学管理制度创新

专业教学制度管理体系完备,依法依规执行教学管理,规范专业教学秩序。强化高校、学院(系)质量保障主体意识,配备专门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人员,完善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充分发挥教学评估的反馈与改进作用,营造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八)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素质、专业素质,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毕业就业指导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监管,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强化质量监控。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九)推进教育国际化

深化国际合作育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高国际名校毕业的教师比例。引进国际知名学者来晋任教,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在校学生出国访学交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鼓励省内高校赴国(境)外开展教学交流和科研活动。推进优势教育资源对接来晋留学需求,打造品牌课程、品牌专业,提升留学生培养质量水平。

特色专业群的建设内容除以上内容外,还包括特色专业群与对接的产业之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相关情况。

五、遴选办法

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群建设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采取以第三方排名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确定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群建设点。评审工作主要依托山西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开展。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建设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建设名单并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工作安排,统筹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六、组织保障

(一)构建三级实施体系。省教育厅等7个“六卓越”计划负责部门统筹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高校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科学编制各具特色的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加强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群建设,推动构建一流专国家、省、高校三级实施体系。

(二)完善经费保障。全省高校应当统筹使用省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积极利用学校其他各类资源,推进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建设。省教育厅根据各校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建设成效,适当给予一定的奖补。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省教育厅加强对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建设实施过程跟踪,针对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和专业群建设点予以撤销。

 

                                                                                                        山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