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高〔2019〕2号
各有关高校、各市经信委:
为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深化全省高校工程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服务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和支柱产业升级换代的能力,根据《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19〕1号),现就实施山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立足山西,面向全国,瞄准山西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需求,以新工科建设为抓手,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保障,全面深化工程教育改革,着力建设“有特色、高质量、高水平”的现代工程教育体系。
经过5年努力,在完成所有传统工科专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上,建设一批新型工程技术学院、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打造一批产业急需的多学科交叉融合新工科专业,推出一批体现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新课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高水平教师。推动理工科院校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力争20%以上的工科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
二、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1.牢固树立工程教育新理念。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专业设置向“需求导向”转变,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向“产出导向”转变,课程建设向“工程实践”转变,师资队伍建设向“双师型”转变,质量评价向“两个满意”(学生满意、社会与企业满意)转变。推广实施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研究性教学方法,强调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强化工程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以造福人类和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现代工程师。
2.创新工程教育组织形态。系统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教学组织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打破基于学科专业的学院设置模式,在科研实力强,学科综合优势明显的高校,面向未来发展趋势建立未来技术学院,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面向产业急需建设与行业企业等共建共管的现代产业学院。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理工结合、医工结合、工工交叉,孕育产生新工科专业,赋予传统专业新内涵,培养符合现代工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工程人才。
3.积极推动新工科发展建设。按照“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建设思路,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支持对传统专业改造升级,支持主动增设产业急需的新兴工科专业。建立工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开展新工科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教改项目中设立新工科建设专项。成立由高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山西高校新工科建设联盟,组织引领全省高校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工程教育新生态。
4.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地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用人单位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制度,搭建产学研合作对接平台,拓展实习实践资源。认定一批省级工程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一批基于深度合作的产学合作实践教学平台,构建省校两级协同育人实施体系,使工科学生的实习实训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5.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化、体系化。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到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一体化设计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大对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使50%以上的工科学生在校期间参与一项训练项目或赛事活动。全面开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室,为工科学生提供学、习、练一体化的在线学习及实践平台。积极创造条件,成立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站和创业园区等,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保障制度,激发教师投身创新创业工作的激情、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的兴趣、部门举办相关活动的动力和企业注入资金的热情,营造良好氛围。
6.切实提高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建立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双向交流“绿色通道”,搭建工科教师挂职锻炼、产学研合作等工程实践平台,力争实现专业教师工程岗位实践全覆盖。鼓励教师通过申请或参与各类企业委托项目或课题招标项目等,参与企业的课题攻关,在研究中开阔视野,提升工程实践能力。
7.积极开展工程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国外高水平的智力资源,聘请国外工程教育界的知名教授、专家学者,邀请境外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企业家进行专题报告、讲座,营造多元文化交融氛围。推动高校与国外高校建立本科生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化课程,鼓励开展全英或双语课程教学。建立“国际工程师联合培训基地”,对学生进行国际相关标准培训,鼓励学生考取国际相关工程领域资格证书。注重培养认同中国文化、熟悉中国标准的工科留学生。鼓励教师承担国际合作项目,参加国内外的国际学术会议,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提高现有教师的国际化水平。
8.健全高校质量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工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标准和新工科专业质量标准,明确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建立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建立健全学校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稳步扩大专业认证总体规模,并在学校学科评估、学院系本科教学评优等体系中纳入认证结果。
三、组织实施
1.组织机构。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统筹推进计划实施。省教育厅依托省理工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新工科联盟成立山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专家组,指导计划实施。各高校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与企业联系,共同制定和组织实施培养方案,共同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共同遴选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
2.政策支持。加强政策衔接配套,以激发企业接纳学生的积极性,加强企业参与学生培养的自觉性,帮助企业完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利于企业人员与高校教师的挂职学习等。设立省级、校级专项教改项目,支持卓越计划实施。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参与卓越计划相关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监督检查。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指导计划的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省内实际对高校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实施年度汇报制,每年发布年度总结、自评报告及标志性成果;树立典型高校,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高校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过程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注重第三方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持续改进。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