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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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指令性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5:03    作者: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指令性教学项目建设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1年立项的省级和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2.以往延期到期的省级和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指令性教学工作项目(附件2)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结题报告(附件3),并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初审。

2.各项目需提供能够反映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数据的印证佐证材料(附件4),按照排版要求电子版合成为1个pdf文件,纸质版单独装订。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线上材料:在教务部“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结题项目,在“管理-结题验收”栏中进行线上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号。

(1)在各模块分别上传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含视频)需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不得上传压缩包;

(2)线上材料报送不允许重复提交,请仔细核对后再确认提交。

2.线下材料:以系部为单位将结题报告纸质版、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无需胶装装订)报送教务部教研科;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至tgjyk@tit.edu.cn,文件名为“(教研项目/指令性教学项目)结题材料+系部+负责人”。

3.线上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如不能按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一式一份,需详细说明项目进展、延期原因及延期结题时间,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研科。

2.延期结题的项目允许延期两年,如无特殊情况,延期到期后仍不能完成项目,则需提交《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6)一式一份,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研科,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3.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调整的,需提交《项目成员调整申请表》(附件7),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研科,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当年度不得参评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奖等与教学有关的荣誉奖励。

                                                           教务部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