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晋教安稳【2020】3号)和《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教安稳【2020】5号)文件精神,依据《太原工业学院集中开展安全稳定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实验中心系统梳理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各实验中心管理体制、责任人、负责人等,各级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2. 实验中心各类规章制度,规章制度需要装订成册留档。(注:学校组织检查时,需要现场提交各类规章制度目录),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3. 实验实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 化工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情况,包括危化品的购买、领用、登记情况,危废的处置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
(1)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10日
(2)安排及要求:各单位要提供工作任务中要求的资料,要结合自身情况,依照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检查
(1)时间:6月11日--6月15日
(2)检查形式:实地检查(每系抽一个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
(3)具体要求:要求各实验中心依据工作任务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所有实验室均须开门候检,各系安全责任人及实验中心负责人依据检查时间安排到场予以协助。
3、总结整改
经教学单位自查和学院检查后,学院将对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有安全隐患的系(部)提出整改意见。
三、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开展实验(实训)中心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内部措施主体清晰、责任明确、安全稳定。
教 务 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