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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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8:11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高202121号)文件精神,我院已于20211月初组织了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评审和省级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经各系部初审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和推荐,我院共有321项获得院级立项,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48项。

现对院级项目、拟推荐省级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各项目组认真核对表中信息,如有误请于525日前报实践教学科。

为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期完成并能取得实效,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3月至20223月。20219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20223月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二、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项目方案。任务书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系(部)审核无误后,国家级、省级项目组以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电子文档命名(**系部国家级、省级2021年大创任务书;),发送至tgsjk3566064@tit.edu.cn。院级项目任务书由各教学单位存档。

2.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电子档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主持人姓名。各项目所在教学单位填写《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汇总表电子档命名为系部名称+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4)纸质档以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档以系为单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tgsjk3566064@tit.edu.cn

3.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日期:525日。

4.项目组成员应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见附件4)。工作记录本在项目结题时作为项目实施佐证材料一并交回。

三、项目实施要求

1.各系部应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2.希望各项目组认真开展工作,保证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工作,确保验收合格。各系部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相关工作,切实做好本系部所有项目的管理与质量监控,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形成项目监控机制,完善项目申报、评审与结题的工作流程及项目资料留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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