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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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年11月06日 00:44    作者:     点击:

各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09]24号)和山西省《关于印发(山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招委字[2009]4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我院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就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2009年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组成员如下:

长:仉志余

副组长:谭英杰

员:纪检办、教务处、学生处、卫生所、各系主任

各系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系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

各系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召开新生资格复查动员会,加强对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重要性认识,确保复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复查时间

1、各系复查时间:119~20

2、复查结果报送时间:1121,将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交教务处招生办。

(三)、具体工作安排

1、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收取新生纸质高考档案,整理造表后,移交学生处。对无纸质高考档案的新生逐个催交。

2、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制定复查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按期回收《2009级新生资格复查总结报告》、《2009级新生资格复查一览表》、《太原工业学院2009级新生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并且保存一年以上。

3、院卫生所要对今年入校的新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检查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对隐瞒既往病史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项目,要认真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对身体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

4、教务处教务科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给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数据及考生高考录取电子档案数据,导入我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各系教学秘书可登陆此系统(学生学籍---学籍档案---查看学生档案),查询新生高考照片、家庭住址等高考个人信息。

5、教务处教务科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发的数据,与2009年的招生录取数据进行核对。按期按要求完成2009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6、各系组织新生班的班主任与教学秘书配合,以班为单位,根据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考生纸质档案(学生处借阅)、考生电子档案(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户口迁移证等相关信息,对每个新生本人、照片、笔迹等重要信息逐一进行核对。

三、复查结果及相关情况处理

(一)各系复查后,填写如下表格

1、《2009级新生资格复查总结报告》,每系一份。

2、《2009级新生资格复查一览表》,每班一份。

3、《太原工业学院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复查中,对于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有疑点的新生填写此表,并迅速核查清楚。

(二)在复查中发现疑点的新生,要迅速核查清楚,特殊问题由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在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对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及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记入该生高考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要迅速报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依法处理。

四、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搞好新生入学复查。

参与复查工作的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新生复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复审工作不认真和庇护舞弊考生者,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新生的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如有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的,甚至庇护舞弊考生的,一经查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表一:《2009级新生资格复查总结报告》附表一.doc

附表二:《2009级新生资格复查一览表》附表二.doc

附表三:《太原工业学院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附表三.doc

                                          教

                                       20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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