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推荐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参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08〕4号)文件,积极做好申报材料的各项准备。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研究项目必须有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并已结题。请各申报单位仔细研读《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先按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等填报说明(附件2)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附件3),等省里申报2010年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正式下发,我院将正式启动申报2010年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和推荐201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各项工作。
附件:1、《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doc
2、《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等填报说明.doc
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doc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