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体现专业集群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特色专业群建设点的通知》(教教高函[2019]13号)(附件1)的通知精神和《山西省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条件
1. 截止2019年7月所申报专业应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原则上同一专业类限申报1个专业。
2. 所申报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且与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一致,完全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且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规范、培养质量一流、社会声誉好,能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3. 曾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计划专业,省特色专业、优势专业、品牌专业,以及入选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学科相关专业,优先申报。
(二)特色专业群建设点申报条件
1. 申报特色专业群建设点原则上应至少包含3个以上专业,但不超过5个专业,其中专业群的主干专业截止2019年7月一般应已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
2. 申报的特色专业群建设点应为学院规划的七大专业群之列,且定位明确,适应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相应产业发展,为下一步建设产业学院奠定基础。
3. 以在建省级“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为基础组建的专业群,优先申报。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1. 各系党政班子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特色专业群建设点的申报工作,认真学习教育厅通知文件(附件1),严格按照教育厅通知文件和学院通知要求做好研究论证和申报材料准备,积极组织填报,认真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确保所填材料内容齐全、准确。
2. 原申报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应申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其他专业各系根据专业建设实际情况择优推荐申报专业。
3. 学院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立项建设点的专业和特色专业群进行评审,遴选出最终申报专业和特色专业群。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
(一)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
1. 《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
2. 《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基本状态数据信息表》(附件3)
3. 申报专业的最新人才培养方案
4. 2018年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5. 近三年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相关评价佐证材料(复印件,应有目录并按专业单独编印成册)
(二)特色专业群建设点申报材料
1. 《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点申报书》(附件4)
2. 《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点所含专业基本状态数据信息表》(附件5)
3. 近三年专业群所含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相关评价佐证材料(复印件,应有目录并按专业群单独编印成册)
4. 近三年专业群所含专业产学研结合或校企(行业)共建协议(复印件,应有目录并按专业群单独编印成册)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各系于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 经专家评审确定代表学院向省教育厅报送的的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特色专业群建设点按教育厅通知(附件1)中材料报送要求于6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宋云、谷翔,联系电话:3566044,联系邮箱:tgjyk3566044@126.com。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