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晋教科函〔2021〕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实验教学安全运行,学院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事项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各级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内容(详见附件1),依据附件1中各项检查内容做准备、提供相应的支持材料。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
(1)时间:6月10日-6月16日
(2)安排及要求: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依照附件1的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给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检查项目表和整改意见均需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于6月17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tgsjk3566064@tit.edu.cn
2、学校检查
(1)时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检查形式:实地检查
(3)具体要求:要求各实验中心依据自查表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将材料装入档案盒备查。所有实验室均须开门候检,各系安全责任人及实验中心负责人依据检查时间安排到场予以协助。
3.总结整改
经教学单位自查和学院检查后,学院将对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有安全隐患的系(部)提出整改意见。
4.省教育厅专家入校检查
(1)时间:6月15--28日
(2)检查要求:附件1检查项目表中内容
三、其他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学院实验教学工作安全稳定,顺利迎接专家入校督查。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据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 务 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