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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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配备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26日 10:32    作者:     点击:

各系(部):

本学期培养方案安排表已核对完成,请各系(部)教研室登录https://tit.jw.chaoxing.com进入新教务管理系统完成21/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配备(理论、实践)工作。请各系(部)务必于202171日(下周四)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相关纸文档(导出操作方法见附件)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主任签字后以系(部)为单位交至教务处,理论课程教师配备表交至教务科、实践环节教师配备表交至实践教学科。

本次教学任务设置操作有变动,请各系(部)查看相关附件说明再具体操作。

一.理论(实验)课程教师配备要求:

1.针对我院的专业设置、各专业招生情况以及目前我院的教室设置情况,采用二班或三班合堂授课较为合理,不允许四班合堂及大于四班合堂授课(两课类课程可四班合堂授课)。班级合堂授课遵循如下原则:

课程名称及课程编码相同,周学时不同的班级不允许合班授课;不允许跨系和跨年级合班授课 (金工实习期间,白天不允许学生回教室上课)

2. 教师配备中必须标明“授课方式”、“任课教师”、“连上节数”(一般课程选2,设计艺术系部分课程可选4)、“合堂班级”、“周次”;不允许选择“单/双”周。

: “周次设置时,请严格按培养方案中需要排课学时数进行设置(即周学时×周数=需要排课学时数),否则,对于超出部分课时将不予进行工作量计算。

3.教师配备中对于非全学期的课程,必须按培养方案中前/后八周进行配备(上课周次为1-8周或9-16周)。排课过程中如出现前/后八周授课情况不能均匀分配时,教务处将随机调整前/后八周授课情况。

4.既有理论又有实验的课程,“讲授”课程的总学时数均为周学时×周次,即讲授学时为该课程的总学时。

5.所有实验、上机课程均需要设置教学任务。为了提高实验排课的准确度,各系下学期实验课表的安排需根据理论课表和班级课表,提前到实验室预约后方能排入系统。

二、实践环节教师配备要求:

实践环节配备任务时,添加教师后需设置具体周次。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