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21〕9 号)安排,现将省级高校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9 年度及之前省教育厅立项的尚未结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山西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全省高校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 实施,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
(晋教高〔2011〕6 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 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5〕43 号)中关于结项的具体要求,分类开展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工作。
2.结项材料:
(1)《结项验收汇总表》1 份;
(2)《结项报告书》 1 式 4 份,均为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
(3)《项目申请书》2份;
(4)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 2 份;
(5)《项目任务书》2 份(仅限 2019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各系部、单位于7 月 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整理汇总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gjyk@tit.edu.cn,各项目压缩包命名为“思政项目结题+系部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系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 年。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