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奖励办法》,现统计2021年度教师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教师教学改革成果
1.统计时间:2021年1月至11月底,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
2.统计范围:教研论文、教学专著、教材等。
3.各系部填写《2021年度教师教学改革成果统计一览表》(附件1,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4.支撑材料中,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八大检索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教材和教学专著需提供样书,其他成果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参照填表说明。
二、报送教学成果奖励分配方案
1.统计时间:2021年1月至11月底,以项目获批正式文件时间为准。
2.统计范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院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大赛、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省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课程等教学项目、教学成果或教师个人教学获奖。
3.各系部根据《太原工业学院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及奖励办法(试行)》(附件2)合理分配,填写《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分配表》(附件3)。
三、报送要求
各系部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经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2021年度教师教学改革成果统计一览表》及支撑材料、《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分配表》一式一份报送教研科,电子文档发到邮箱tgjyk@tit.edu.cn,邮件名称命名为“系部+2021教学业绩统计”。联系人:李帆帆、刘亚男,联系电话:3566044。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