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18号)》(附件1)要求,为推进我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根据研究内容,分为教学综合改革类、专业优化调整与专业建设类、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管理与师资队伍建设(函基层教学组织)、“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类、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函课程思政)类、教材建设类、教学管理类等大类。
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根据类别,分为指令性项目和一般性项目。指令性项目:由教育厅指定承担主体组织遴选和推荐,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一般性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评审,明确拟立项项目和具体支持经费,省教育厅根据推荐结果进行评审立项。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人事关系在我校教学一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 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申报。
(2)申报者只能在研主持1项或同时参与2项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项申报。
(3)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4)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项目可适当放宽,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依据本部门教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教学系部不得少于2项。
2.项目主持人要紧密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项目和我院应用型办学定位,选择适宜的项目名称。
3.申报课题的内容不得与以往课题内容重复。
4.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实践条件,实施方案合理,具有较好的可行性,预期成果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际应用推广价值,能在我院应用型高校建设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
5.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
6.项目结题时须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对应的标志性成果。
四、立项推荐程序
由各单位统筹规划,对教师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推荐,学院对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推荐立项。
五、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主持人需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并由各单位组织初审。
2.一般性项目申报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所有申报项目需在教务部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栏内(网址:http://tit.zlgc2.chaoxing.com)进行线上申报,网络申报上传的申报书要求隐去所有申报人姓名信息。指令性项目申报只采用线下申报。
六、申报时间
1.指令性项目线下截止时间为5月4日9:00前报送,一般性项目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9日,系部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9日(请各单位负责人按时审核)。
2.线下申报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于5月1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项目申报书及相关印证材料纸质档一式一份、统一报送教务部教研科,电子文档发至tgjyk@tit.edu.cn。
3.被推荐的项目于5月15日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的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报教务部教研科,填写《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与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教研科邮箱tgjyk@tit.edu.cn。
联系人:吕铁刚,联系电话:0351-3566044。
教务部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