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附件1)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33号)(附件1)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办学定位和实际情况,做好我院2023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业。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
2.各单位要立足我院办学定位、方向和特色,围绕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大支柱产业,统筹规划,充分调研,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以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为统领,布局本单位专业发展,升级改造现有专业,主动增设适应我院特色发展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新专业。
3.各单位要强化专业规划与建设,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合理增设专业。
4、预申报的各专业需组织专人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学校基本情况部分不用填)和《excel模板2023》(附件3)中相应表格。
5、自2024年度起,通过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各系部要全面掌握教育部“专业预备案制度”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各系专业建设总体规划,做好拟新增备案专业的预备案工作。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8月20日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交到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到教研科邮箱tgjyk@tit.edu.cn。
2、8月21日召开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会议对拟申报的专业进行审议,填写《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附件3),要求各拟申报专业负责人进行论证汇报。
3、8月22日-8月26日进行校内公示。
4、8月27日-8月28日进行网络申报。
5、 8月29日提交申报文件(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6、拟于2024年申请备案的专业,请各系部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一份(包含拟备案专业的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现有基础等),系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送至教务部教研科。
联系人:刘嘉
联系电话:0351-3566044
邮箱:tgjyk@tit.edu.cn
教务部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