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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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新生查询学籍状态、办理学生证及家长信息补录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0:29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2023级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查询学籍状态

请各系通知2023级新生到学信网查询个人学籍状态,请在1031日前完成,如学籍状态不是“注册学籍”,请到崇德楼315来解决。

二、学生证办理

12023级新生家庭地址已通过“智慧校园”系统进行了采集,但有部分新生未认真填写家庭地址,请各系在附件(2023级新生家庭地址和乘车区间)中校对家庭地址、并填写火车乘车终点站,家庭地址如需更改,请填写在“更改家庭地址”栏内(须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以系为单位1031日前交到教务部招生与学籍科(崇德楼315,电子版)。

2.待数据审核通过后,我们将通知各系领取空白学生证和《2023级学生证管理卡》,以班为单位按照管理卡认真填写学生证。

3.学生证填写要求:使用黑色中性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以班为单位到教务部审核,合格后贴照片,照片由教务部招生与学籍科提供。

4.各班将学生证照片贴好后到教务部招生与学籍科加盖钢印后领回,由所在系教学秘书完成注册后发放学生本人。

三、家长信息采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10829号)要求,补录学生家长信息。

2023级新生家长信息已通过“智慧校园”系统进行采集,但仍有部分新生未按要求认真填写,请各系在附件二中所列学生进行补录,以系为单位1031日前交回教务部招生与学籍科(电子版)。

四、其他

请各系组织2023级新生以班为单位到红叶楼东侧长江数码采集入学照片,并在办理学生证前交回原始照片(不得进行人为处理),照片以9位学号命名。

教 务 部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