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附件1)精神,2024年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1.报送数据单位:各教学单位可参考2024年上报的实验室信息文件(详见附件2)进行上报。
2.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填报内容
1.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基表三);(详见附件2)
2.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四); (详见附件2)
3.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五); (详见附件2)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六); (详见附件2)
5.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基表七); (详见附件2)
二、填报要求
1.填表之前认真阅读每个基表的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每一个表格的数据格式都要严格按照填报说明中要求的格式设置。
2.各表格都以实验中心为最低一级单位来填写。
3.各表格中每个栏目均要按实际情况填写,请填表单位注意各报表填写的内容前后要一致。要对数据认真审核,并和上年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幅度超过50% 的数据一定要反复核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4.基表四中教学实验项目指培养方案中有实验学时的课程所开设的实验项目,并参照本科教学大纲中实验教学大纲内容填写。
特别说明: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大学物理实验A1》、《大学物理实验A2》、《大学物理实验B1》、《大学物理实验B2》、《大学物理实验C》、《计算机文化基础》、《C程序设计》、《C++程序设计A1》、《VB程序设计》)由开设系部统一填写。
5.各基表间有相同的数据要填写一致。
三、报送要求
1.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填报的所有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请严格按照填报要求的格式填报数据,数据格式不规范则无法上报系统。
2.基表三、四、五、六、七报送纸质文档各一份,各系(部)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电子文档发到tgsjk3566064@tit.edu.cn。
3.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太原工业学院
教务部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