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和大创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学校决定于11月中旬对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组织形式
国家级、省级项目由教务部组织专家组统一进行检查(国家级、省级项目组名单见附件1)。
院级项目由各系(部)按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检查(院级项目组名单见附件1),在各系(部)完成检查后,教务部将按比例抽取部分院级项目复查;各系(部)应成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创新创业工作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应由2-3名专业教师组成。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中期检查工作采取查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和项目组PPT汇报、现场答辩、工作组评议的形式进行。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和尚待解决的问题、项目变更情况等内容。
建议项目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陈述5分钟,答辩5分钟。
四、检查程序
1.各系(部)于2024年11月11日前提交《2024年立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安排》(见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至实践教学科(邮箱:tgsjk3566064@tit.edu.cn)。
2.各项目组根据项目任务书,开展项目自查工作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于中期检查开始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交回所在系部,国家级、省级项目组需在11月15日前完成中期检查报告并将纸质版、电子版交回所在系(部),系部收齐后统一交回实践教学科。
3.各系(部)组织院级项目中期检查,并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内填写审核意见及检查结论,检查结论分为继续实施和中止实施两类
4.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于11月22日前将《2024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至实践教学科。院级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中期评审表由各系(部)存档。
5.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变更情况(增加/退出成员、更换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名称、更换指导教师、项目中止)需要调整时,应在中期检查前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调整申请表(2024年立项)》(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实践教学科,一份系部留存。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再接受调整申请。
五、时间安排
院级项目的各项工作应在11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系(部)自行安排。
国家级、省级项目组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 中期检查是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一项常规工作,请各系(部)予以高度重视,注重质量,严格管理,对完成效果不达要求的项目要中止其任务,各检查工作组要组织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全面了解各项目进展,充分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对策,以便项目实施更有成效。
2. 学校将对各系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中期和结题环节进行监督,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作为年终教学考核的一项指标。
3. 各系(部)做好中期检查的相关资料提交、留存和工作总结,以备案备查。
4. 各系(部)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太原工业学院教务部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