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太工教发【2021】9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建设,现开展校外实习基地的梳理工作,并收集校外实习基地相关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现有基地情况,切实提高基地质量
各系(部)要根据本系(部)的专业布局及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梳理现有的校外实习基地,加强与优质龙头企业对接,提升基地时效性,准确掌握基地情况以及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梳理现有基地情况:
1.对已过协议期的基地,无保留必要的予以清除,有保留必要的要重新续签协议;
2.对尚在协议期内的基地,要重点梳理协议履行情况,未接纳我校学生实习的基地,应分析原因,对不适应专业需求的基地进行清理;
3.对没有签协议的基地,有保留必要的基地需签署协议,凡未签署协议的基地均不得作为各系(部)的校外实习基地。
二、加强基地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基地功能
各系(部)应积极加强与基地的联系,不定期组织基地交流,探讨实习基地发展的新思路,依托基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检查,尤其是要注意收集实习基地单位对实习基地建设、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基地档案建设,确保预期实践教学效果的实现。
三、材料提交
1.经过梳理后,将各类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协议逐份扫描存档备案。协议(电子版)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教务部实践科tgsjk3566064@tit.edu.cn。
2.协议扫描存档:每份协议扫描后保存在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系(部)编号+协议方名称(与公章保持一致),所有协议存至以系(部)命名的文件夹中。
教 务 部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