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工院发〔2022〕153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要求,确保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课程体系对专业毕业要求达成的有效支撑,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0版,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通过面向产出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保证专业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持续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二、评价对象和周期
(一)评价对象
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大纲。
(二)评价周期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周期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周期相同,原则上每4年进行一次系统性评价。
三、评价机构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教务部统筹协调、指导,定期对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进行监督。各系需成立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成员包括系党政班子成员、系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代表。每个专业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包括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代表、不少于2名行业和企业代表。
四、评价依据和内容
(一)评价依据
评价工作基于整个评价周期内的下述材料开展: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太原工业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太原工业学院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
3.培养方案执行周期内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
4.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问卷等方式,收集专业教师、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专家反馈意见。
5.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反馈意见。
6近4年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
(二)评价内容
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主要是针对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以及所设置课程教学大纲,评价课程体系能否满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能否合理支撑所有的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中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观测点是否能够对应并可落实;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合理;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开设学期设置是否合理等。
五、评价方法
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有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培养方案修订中的审核式评价,另一种是基于毕业要求达成的诊断式评价。
(一)课程体系合理性的审核式评价
1.课程设置的评价
(1)课程体系设计的系统性
课程体系设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各类课程的学分比例恰当,必修课先行后续关系合理,具有系统性。
(2)课程设置与相关标准要求的符合度
课程需包含相关标准要求的各类课程,如数学与自然科学类、工程基础类、专业基础类与专业类、实践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等课程,且各类课程所占学分比例符合各类专业对应的标准要求。课程体系设计与修订企业行业专家要有实质性参与,参与人数不少于2人,专家有明确的参与形式和任务分工,有详实的参与过程和专家意见记录;有专家意见汇总分析及采用结果报告。
(3)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的合理性
一是课程支撑矩阵布局是否合理,每项毕业要求都有合适的课程支撑,没有明显的薄弱环节。二是重点支撑课程是否明确。每项毕业要求都应有重点支撑的课程(H),该课程应当对该毕业要求项下的指标点形成系统支持或高度关联,可用于毕业要求评价。重点支撑课程应体现专业核心课程与重要实践性环节的作用。三是课程的支撑任务是否明确。有详细的课程支撑任务矩阵,将每门课程的支撑任务细化到指标点,任务下达与课程内容合理匹配。
2.课程教学大纲的评价
(1)课程目标设计的合理性
教学大纲中是否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课程目标的表述能够体现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知识、能力、价值取向、职业道德等,体现课程对学生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培养的要求。另外, 课程目标与该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是否有清晰合理的对应关系。
(2)课程教学内容对课程目标的支撑性
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合理衔接,教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与课程目标要求相匹配;课程的教学组织和教学方式符合课程特点,有助于课程目标的实现。
(3)课程大纲修订合理性评价
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任务分配为修订依据,大纲修订要有助于强化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修订内容对促进课程目标达成关系要有合理的描述;课程大纲的修订要有不少于2名同行专家和2名企业专家的反馈意见,有不少于50%上课学生的反馈意见。有专家反馈意见表、学生反馈意见表,以及各方意见汇总分析及采用结果报告。
(二)课程体系合理性诊断评价
本评价主要依据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对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进行评价,以分析查找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影响毕业要求达成的主要因素,为课程体系修订提供依据。
1.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评价。
选取达成度低的毕业要求项,对该毕业要求所对应的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和分解依据的准确性评价,进一步提高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对现行人才培养中毕业要求达成度低的项进行诊断性评价。
2.强支撑课程对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撑性评价
选取造成达成度低的指标点,对支持该指标点的强支撑课程(即密切支撑毕业要求各项指标点的相关课程,支撑强度为H)支撑度进行评价。
3.课程教学大纲对毕业要求达成的影响性评价。
选取影响毕业达成的强支撑课程(支撑强度为H),对课程教学大纲的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目标的明确性,课程目标对该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程度;
(2)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对接的紧密性,其深度和广度与课程目标要求匹配性;
(3)教学组织和教学方式与课程特点的符合性,对课程目标的实现保障性;
(4)考核内容对课程目标的覆盖度、考核方式与考核内容特点的符合性、评分标准的准确性、考核结果的有效性等评价。
六、评价流程及结果应用
(一)评价流程
1.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2.专业评价工作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制订评价方案,包括工作内容、负责人、时间节点等,并在教务部备案,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实施。
3.进行专业教师、毕业生、行业专家、用人单位等对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的合理性调查。
4.评价小组对课程体系进行合理性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提交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5.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专业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进行审核。审核结论反馈给各专业,作为专业培养方案与课程大纲的修订依据。
6.学校教学指导委员可根据需要对过程进行监督,对评价结果进行检查。
(二)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各类评价数据和评价结果形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专业根据合理性评价报告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
七、具体的实施细则由各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太原工业学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