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工教发【2010】140号
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稳定教学秩序,促进教学工作规范化,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并对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控的重要措施。为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推动教学改革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
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有关人员和各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也可抽调有关部门的其他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具体安排实施。
系(部)成立由系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小组。教学检查小组根据学校教学检查要求,制定本系(部)的教学检查方案上报教务处,并做好本系(部)的教学检查工作,将系(部)的教学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汇报。
校级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根据系(部)的教学检查方案安排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二、教学检查的方式与内容
教学检查分为开学初检查、期中检查、期末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开学初教学检查(开学前1周至开学后1周)
1.检查教室、实验室、机房教学准备情况,各项教学条件、教学环境是否满足教学要求。
2.检查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开课准备情况,各系(部)必须于第一周内将本学期授课计划交到教务处。
3.教师到岗及上课准备情况。
4.学生报到注册、出勤情况及课堂教学秩序情况等。
(二)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的9—11周)
期中教学检查采用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内容由教务处根据每学期工作重点确定。
1.教风情况
组织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书育人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做到教书和育人并重。
2.课堂教学环节
(1)检查任课教师授课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情况。
(2)检查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3)检查教学过程中教学质量状况。
(4)检查教研室活动、教学秩序情况。
(5)检查教学环境及教学设施情况。
(6)听取教师与学生对课程安排、教师授课、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实践教学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1)检查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进展情况。
(2)检查、跟踪实验课程过程情况。
(3)检查各系校内外实习的情况。
(4)检查每学年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
(5)检查各系(部)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采取措施。
(6)听取各系(部)对实践教学环节意见和建议。
(三)期末教学检查(放假前两周)
期末教学检查包括各教学课程的完成情况、各系期末考试准备情况、期末考试进行情况、试卷评阅情况、下学期教学部署情况等,由各系(部)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相配合。
(四)不定期检查
1.坚持听课制度。要求系(部)领导经常深入到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检查和研究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改进和加强教学管理工作。
2.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督促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指导教师不断的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教务处随机抽查学生出勤情况,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 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学习方法及手段,学生利用图书馆、多媒体资源学习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情况等;抽查任课教师的教案、教学安排,教学时数、教学进度,教学手段的使用,特别是多媒体的使用、作业批改情况, 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召开教师座谈会情况等。
三、教学检查的实施步骤
1.学校召开各系(部)及有关部门会议,部署教学检查工作。
2.各系(部)根据要求,制定并落实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及各系(部)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4.各系(部)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5.各系(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总结,找出差距,及时整改,并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四、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教学检查结果由教务处汇总,进行分析综合后,作如下处理:
1.反馈各系(部)、教师本人、学生等,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帮助学生改进学习;
2.反馈给教务处等教学管理部门,以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3.向学校提出改进教学工作建议;
4.印发教学通讯或教学工作检查总结报告,使全体教职工都了解学校的教学运行状态;
5.作为各系(部)评优评先、教师考核及教师酬金的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