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2023年春季学期的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晋疫情防控办发〔2023〕1号)、《关于做好 2023 年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发〔202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教学工作方案。
一、开学时间。
按学校统一安排,一年级-三年级的学生于2023年2月26日前返校,2月27日(星期一)开始上第一周课,全部采用线下教学,同时正常开展实验、实践、补考等教学活动。毕业班学生在第一周完成毕业设计开题。
二、错峰上课。
为落实防疫相关措施,避免大规模人员的聚集,课堂教学继续实行错峰上课,后续若需调整会另行通知。
1.上课时段分两个批次。
五一前(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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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次 |
第一批次 |
第二批次 |
上午 |
第1-2节课 |
8:00—9:30 |
8:20—9:50 |
第3-4节课 |
10:00—11:30 |
10:30—12:00 |
下午 |
第5-6节课 |
14:00—15:30 |
14:20—15:50 |
第7-8节课 |
16:00—17:30 |
16:20—17:50 |
晚上 |
第9-10节课 |
19:00—20:50 |
19:00—20:50 |
五一后(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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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次 |
第一批次 |
第二批次 |
上午 |
第1-2节课 |
8:00—9:30 |
8:20—9:50 |
第3-4节课 |
10:00—11:30 |
10:30—12:00 |
下午 |
第5-6节课 |
14:30—16:00 |
14:50—16:20 |
第7-8节课 |
16:30—18:00 |
16:50—18:20 |
晚上 |
第9-10节课 |
19:30—21:20 |
19:30—21:20 |
每90分钟上课时段内,上课教师安排5分钟课间休息时间,同层教室上课教师应尽量间隔把握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楼道内交叉聚集。(五一节后下午上课时段推后半小时)
2.指定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材料工程系、设计艺术系5个系执行第一批次上课时段,化学与化工系、计算机工程系、环境与安全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理学系、体育系6个系执行第二批次上课时段。一些特殊情况,由教师报系里同意后可调整。
3.因公共体育课涉及不同系部,所以按第一批次执行。
4.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领用教材。
学生教材领用时间定在2月26日(星期日),各系的具体领用时间另行通知。
四、做好实验室准备工作
各系部要安排做好实验室各项准备工作,要专门检查实验室卫生与安全情况。
五、补做上学期实验与实践教学环节。
1.上学期所缺实验与实践,包括上学期未完成的毕业实习环节,要求在前四周(截止3月24日)完成,并在教务系统上录入成绩。
2.补做的具体时间由各系部自行决定,实践环节要及时向实践科递交实践计划。
六、教学过程中的疫情防控要求。
1. 全体教师要充分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错峰上课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教室内要及时通风,定期消毒,教师要做好自身健康检测并指导学生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2.要求全体任课老师同时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线上教学原则上要用“学习通”直播平台。
3.如果班级里有学生因疫情暂不能返校或有学生因感染进入健康驿站,相关任课教师在授课时,要求采用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在线下教学的同时进行线上直播,直至这些学生返回班级为止,特别要注意线上直播效果。
4.如果班级里出现大面积学生感染,人数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则可以向教务部申请,同意后转为线上教学。
5.如果任课教师确定感染或出现发烧等疑似新冠症状,须立即转为线上教学,并及时向教务部和教学质量监控部备案。
6.感染学生无法线下进行的实验、实践或体育课程,可以后续补做或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不得因为学生感染新冠影响其成绩认定。
7.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康复学生的身体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和体育课内容,避免剧烈运动。对于有医院证明或后遗症严重的学生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坚决杜绝因教学导致学生症状加重等异常情况的出现。
教务部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