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校历安排,现将2024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教学安排及作息调整通知如下:
一、上半年部分节假日教学安排
1.清明节:
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
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4月7日(星期日)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
2.劳动节: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5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4月28日(星期日)补5月2日(星期四)的课程,5月11日(星期六)补5月3日(星期五)的课程。
3.端午节:
6月8日(星期六)至6月10日(星期一)放假3天,无调休。
二、作息时间调整
自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到任课教师及学生,并认真做好教学安排,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教务部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