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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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0:32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项目组:

为严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按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度的要求,现决定对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1. 验收范围:2023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 院级项目由各教学单位按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在各教学单位完成检查后,教务部将按比例抽取部分院级项目复查;各教学单位应成立项目结题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创新创业工作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应由2-3名认真负责的专业教师组成。国家级、省级项目由教务部组织专家组统一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组应认真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指导教师审阅后签署意见。

2.项目组撰写《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简介》、《结题研究成果一览表》,认真总结实施该项目的经验、收获和所取得的成果。

3.项目组填写一份《项目总结》。主要介绍项目组每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字数要求不少于1000字。

4.项目组提供一段时长五分钟的视频,要求能够反映创新实验成果或记录实施活动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实物演示、专利展示、发表论文(封皮+目录+论文)、获奖证书、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的合影等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成果。

5.项目组认真准备一份不超过5分钟的PPT讲稿,重点介绍项目特色和创新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体会,以及研究成果。

6.项目组将以上结题验收材料(见附件1)、视频资料、答辩PPT讲稿、结题成果论文、专利等相关信息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电子版命名为**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材料),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纸质文档和《项目实施工作原始记录本》等相关材料交至所属系部(省级和国家级材料还须以系部为单位交至教务部实践科)。

7.结题要求

国家级项目在参加答辩时须提交项目研究论文一篇,已发表的论文须提交期刊封皮、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尚未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录用通知。省级、院级项目参照国家级项目标准,可适当放宽。

三、验收程序

1. 各教学单位于531日前提交《2023年立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安排》纸、电各一份(见附件2)》。

2. 各教学单位组织结题验收,标准可参照《太原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结题评分标准》(附件3),并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中填写专家组意见并存档。

3. 各教学单位在项目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于531日前将《2023年立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档一份,交至实践教学科,电子档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tgsjk3566064@tit.edu.cn

四、国家级、省级项目验收安排

1.提交资料时间:各项目组于531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提交全部结题材料,纸质档交至实践教学科,电子档以系为单位打包发送至:tgsjk3566064@tit.edu.cn

2.验收形式:所有项目评审均采用现场评审形式,依据各项目组提交的资料,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验收时间地点:2023527日(周一)14:40--18:30

2024528日(周二)14:40--18:30

理工科1S04003,理工科2S04005,文科组S04009

五、其他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作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各检查工作组要组织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注重质量,严格管理,需要依据《创新创业工作计划表》合理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注重项目凝练和延展,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工作。

2.各教学单位做好结题验收的相关资料留存和工作总结。

3.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教务部 202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