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工院发〔2021〕80号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院“建设工程应用特色鲜明和区域(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提高教学质量,突出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合理提升学生学业负担,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1.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的主要教学活动,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才的培养质量。为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要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过程化考核,促使每个学生都能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
2.过程化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把课堂上学到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综合起来,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改变课程结束时“一考定成绩”的做法。过程化考核是改革以往评价标准,从过去简单评价学生能背多少、记多少知识,转变为主要评价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考察其独立思考了多少、领会了多少,能不能在团队协作中成长,从而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3.过程化考核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通过过程化考核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反馈信息,调整教学;学生能及时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学习思路和方法,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
4.信息化教学是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施过程化考核的重要手段。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积极探究“教学工作任务化”的方式与手段,通过信息化教学方法合理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积极开展如启发式教学、案例式教学、讨论式教学、翻转课堂等,增加课堂上、课堂下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和互动,给学生留下工作任务和独立思考空间,并通过信息化教学手段加强教学的过程化考核。
二、过程化考核与信息化教学的原则
1.坚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的原则。
2.坚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3.坚持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过程化考核与信息化教学实施要求
1.课程施行过程化考核必须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角度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合理安排考核内容和形式。
2.过程化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课程加强过程化考核的方法有课前预习、课堂小测、课后作业、单元(阶段)测试、期中测试、课程论文、调查(分析)报告、综合报告、读书笔记、在线学习时长、分组讨论、分组(个人)任务、课堂问答、阶段汇报、项目答辩、实验操作和基于问题解决的实验设计(实践)等。过程化考核的实施要起到学生学习“增负”的要求。
3.信息化教学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的教学活动,包括互联网+教学,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手机教学平台等。学院推荐使用“学习通”教学App,教师可结合课程特点选择相应信息化教学手段。原则上,信息化教学手段应满足课堂互动、任务部署、作业提交、课堂测验的要求,同时也要满足记录过程化考核的需求。
4.实施信息化教学和加大过程化考核的课程,可加大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一般可加大到30%-50%,如有特殊要求,可向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教务处将联合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和系(部)对课程过程化考核进行跟踪指导。
5.加大过程化考核的课程,过程化考核的记录要齐全,其最终平时成绩必须拉开档次,一般要求成绩档次要多(可以有不及格),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要求。任何课程原则上不可以出现所有学生平时成绩都高于80分,若某课程学生学习均达优秀,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有力的数据。
6.学院支持教师开展课程考核改革,如采用非标准答案考试。考核形式可以多样(含考勤、作业及本项第2条所列内容等),原则上考核记录次数不低于课程学时数的1/4,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进行教学研究的课程考核记录不低于课程学时数的1/2,且考核形式应不低于3种。
7.课程考核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每次过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客观地评定成绩,在课程结束时给出该门课程的综合过程考核成绩。每次过程考核成绩所占比例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但在平时成绩单中必须列出。
8.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进行过程化考核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前向其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系(部)同意后,可由授课教师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另行制定有针对性的“特殊情况考核方案”,书面报请系(部)教学主任审批后执行。
9.课程考核的所有材料都要收存,可以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存档。过程化考核材料由各教学单位保存。
四、其它
本指导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解释,原相关规定作废。
太原工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