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工院发〔2022〕140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0版,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程序与方法,确保专业课程建设的持续改进和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通过对课程的合理性评价,将结果用于后期教学的持续改进过程中,同时为专业人才培养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提供较为科学、合理的支撑,有效支持与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价对象、周期、机构
(一)评价对象
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的课程,其它专业的课程参考执行。
(二)评价周期
每学期进行一次,跨学期课程在结束学期进行。
(三)评价机构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以专业为主体,在系分教学指导委员会监督和指导下实施。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成员包括系党政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代表、专业骨干教师和若干名行业企业专家、学生代表。
三、评价依据、数据来源、评价内容
(一)评价依据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课程教学大纲为根本依据,以课程考核成绩、问卷调查结果、学生评教结果等为依据。
(二)数据来源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各教学环节的考核材料,包括课堂作业、课堂讨论、平时表现、考试试卷、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论文、毕业设计(论文)、调查问卷等。
(三)评价内容
具体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课程目标设计的合理性
① 教学大纲中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课程目标的表述能够体现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体现课程对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要求。
② 课程目标与该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有清晰合理的对应关系。
2.课程教学对课程目标的支撑性
①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合理衔接,教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与课程目标要求相匹配。
②课程的教学组织和教学方式符合课程特点,有助于课程目标的实现。
3.课程考核对课程目标达成的检验性
①课程考核的内容围绕课程目标设计,能体现学生相关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达成情况。
②课程考核方式适合考核内容,有助于验证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③课程考核的评分标准明确。各种考核方式都有针对课程目标的评分标准,及格标准体现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评分结果能够客观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4.课程大纲修订合理性评价
①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任务分配为修订的依据,同时参考近4年学生试卷分析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大纲修订有助于强化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
②修订内容对促进课程目标达成关系有合理的描述。
③课程大纲的修订有不少于2名同行专家和2名企业专家的反馈意见,有不少于50%上课学生的反馈意见。有专家反馈意见表、学生反馈意见表,以及各方意见汇总分析及采用结果报告。
四、评价方法、流程
(一)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主要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可运用的评价方法包括: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课程调查问卷、访谈等。各系要通过评价小组确认各门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所采用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具体评价方法由各系制定后报教务部备案。具体方法可参考下面给定的方法。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考核结果,若课程目标i的达成情况由N个考核点支撑,设第j个考核点的总分为Sj,学生平均分为Aj,权值为Wj,那么课程目标i的达成情况评价值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i=[1,2,3,4,5,...]。支撑课程目标i达成度的所有考核点的权值之和为1, 即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法主要包括问卷法、座谈交流法、专家评价法等。要求课程负责人通过定性评价法掌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了解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认可度,分析同行专家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与建议,及时总结并持续改进。
其中,调查问卷由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在开学之初,拟定20个左右与本课程相关的调查题形成调查问卷,送专业负责人审核。在课程结束之后,由任课教师组织调查,各门课程应结合调查结果,进行教学反思,不断改进教学质量。
问卷中调查题必需涵盖所有议题,且题量分布要均衡。每道调查题的选项统一设定为“完全符合”、“符合”、“基本符合”、“基本不符合”、“完全不符合”等5项(出勤率除外),每个选项依次对应5、4、3、2、1分。采用五点评分法,每个被调查者的体验总分就是他对各道题回答所得分数之和,得分越高说明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越好。
(二)评价流程
1.课程教学团队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清晰描述课程目标,列表说明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情况以及课程考核办法与标准。
2.课程教学团队依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
3.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汇总考核数据,计算各考核环节达成度评价值。
4.课程负责人通过评教系统反馈信息,或调查问卷、访谈与座谈等方法,了解学生对课程与教学的评价意见。
5.课程负责人综合分析定量与定性评价结果,梳理课程教学中的问题与短板,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建议,撰写单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
6.课程负责人将《***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提交给专业负责人审核。专业负责人根据各门课程的报告,撰写本专业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
7.教学系召开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反馈会,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为课程体系完善和教学大纲的修订等提供依据。
8.单门课程及专业整体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由教学系存档,且至少保存5年;同时,教学系将专业整体的《***专业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提交教务部备案。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
根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针对存在问题给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提供依据。同时,作为课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依据。
六、具体的评价细则由各教学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太原工业学院
2022年9月21日